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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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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联新建化水、氨水及干煤棚扩建项目(项目名称)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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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惠联新建化水、氨水及干煤棚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2019-03-15 惠山发改备[2019]1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 工程规模: 在原厂区1.新建化水车间代替原有老化水车间,设备及工艺升级,不增加能耗,减少酸碱耗量。2.新建氨水设施取代原液氨设施,不增加能耗,消灭4类重大危险源。3.2号干煤棚扩建后,拆除1号干煤棚,不增加能耗。总建设面积2982平方米,干煤棚扩建,建筑面积687.42平方米。 工期: 7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4000万元 招标范围: 在原厂区1.新建化水车间代替原有老化水车间,设备及工艺升级,不增加能耗,减少酸碱耗量。2.新建氨水设施取代原液氨设施,不增加能耗,消灭4类重大危险源。3.2号干煤棚扩建后,拆除1号干煤棚,不增加能耗。总建设面积2982平方米,干煤棚扩建,建筑面积687.42平方米。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 (1) (2)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两点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乙级(含)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2015年至2017年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
(2)拟派EPC总承包项目经理、EPC设计负责人、EPC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拟委派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EPC设计负责人兼任,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以注册证书为准,且将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拟委派的EPC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 3)EPC施工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中标后如发现工程已竣工但未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撤出手续的视为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4)提供EPC设计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9年1月~2019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1月~2019年3月的缴费证明; 注: ①EPC设计负责人、EPC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②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EPC设计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第二十六条(总承包项目人员配备)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项目造价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再发包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人员。 |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4月12日 9:00 时至2019年04月16日 17: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05月15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建设局大楼6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仓桥头88号 | 地 址: | 宜兴环科园兴业路298号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黄庆 | 联 系 人: | 章工、冯工 |
| 电 话: | | 电 话: | 18168398565 13861836810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108507050@qq.com |
| 网 址: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账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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