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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 南京市公安局交警六大队五塘中队营房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3
澄清修改公告
标段编号:NJFJ2500542-01SGGH
项目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交警六大队五塘中队营房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7月03日 17:16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支付期限修改为“施工合同签订生效后七个日历天内”,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2.2预付款担保中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时间、承包人提交的预付款担保有效期、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修改为“/”,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修改为“按月支付”,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中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第(1)-1)条修改为“发包人每月支付审核合格工程计量款的80%”,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中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第(1)-2)条修改为“竣工验收完成及结算书经监理、跟踪审计单位(如有)和发包人审核后,付至审核价的85%”,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6、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中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第(1)-3)条修改为“最终审计完成且完成移交,付至最终审计价款的97% ”,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7日 10:15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南京城建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6号城建大厦506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10栋
联系人: 施雯
联系人:
袁园
电话: 025-58995815
电话:
025-58995807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025-83278299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