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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评标专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十项内容
发布时间:2023-05-24

南京:评标专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十项内容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评标活动公平、公正,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市建委近日启动评标专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活动中评标专家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整治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参与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标的评标专家(含招标人代表)。

  二、整治十项重点内容

  1.在招投标活动中充当掮客,为串标围标充当“枪手”和“说客”。

  2.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网络通讯群组;利用网络通讯工具直接或间接地组织或参与串标围标活动。

  3.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4.评分畸高、畸低现象。

  5.私下接触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评标专家或相关利害关系人。

  6.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接受任何单位与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7.在评标过程中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干扰或影响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公正独立评标。

  8.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9.透露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和评标项目;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0.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三、整治工作四个阶段

  1.迅速部署、畅通举报路径

  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台账,公布畅通举报方式。召开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议,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分工和工作职责。

  2.开展抽查、落实监管责任

  招投标监管机构认真查摆整治重点内容,4月中旬前,对纳入本部门整治范围内项目的评标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抽查项目数不低于整治范围内项目总数的20%。

  3.重点核查、整改违规行为

  8月中旬前,在随机抽查基础上,对举报反映、大数据筛查发现的异常评标信息进行重点核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落实问题整改。招投标监管机构定期汇总分析查处的违法违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查找制度漏洞、完善管理措施,以治标促进治本。

  4.及时反馈、总结整治成果

  招投标监管机构在8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市建委专项整治工作专班。8月30日前,市建委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分析,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四、投诉举报方式

  依法依规开展评标是对评标专家的基本要求。“专家不专”会直接影响招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市建委将进一步规范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强化全过程监督,着力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标杆,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南京建设”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