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会议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0011607250101 | 项目名称 | 江苏省会议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0011607250101-BK-001; | 标段名称 | 江苏省会议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电梯更换项目;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10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10月26日 | |||||||||||||||||||||||||||||||||||||||||||||||||||||||||||||||||||
公告信息 | 江苏省会议中心电梯更换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苏省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江苏省会议中心维修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苏钟集【2016】35号)。本标段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1 ,招标人为江苏省会议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更换及相关服务(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招标范围: 2.1.1 拆除原主楼5台垂直梯(2台29层29站,3台28层28站)、贵宾楼2台垂直梯(5层5站)、扬子厅后厨房2台垂直梯(4层4站)、主楼辅楼自动扶梯4台(4.5m); 2.1.2 新装主楼5台垂直梯(2台29层29站(消防电梯),3台28层28站)、贵宾楼2台垂直梯(5层5站均为消防电梯)、扬子厅后厨房2台垂直梯(4层4站)(消防电梯1台)、主楼辅楼重型自动扶梯4台(4.5m)。 2.1.3 原有首长电梯(辅楼大会堂3层2站)轿厢内部重新装饰。 2.1.4 电梯功能需增加的要求: 2.1.4.1所有垂直电梯必须具有迫降功能。 2.1.4.2贵宾楼电梯无需采用群控或集选控制。 2.1.4.3电梯的对重侧和轿厢侧的导靴采用滚动导靴方式; 2.1.4.4电梯内需有电梯空调及新风系统; 2.1.4.5电梯内需有多媒体广告屏幕(两块内嵌式,双侧召唤箱层显上方位置)及其所需的电源及光纤;尺寸:现场测量;扬子厅后厨房两台电梯除外。 2.1.4.6主楼1号电梯、贵宾楼B座电梯作为残疾人电梯,召唤箱符合残疾人使用要求,召唤箱采用嵌入式; 2.1.4.7主楼电梯轿厢内采用双侧电梯按钮,轿厢外液晶楼层显示(具体尺寸现场定); 2.1.4.8对重侧有防冲顶装置; 2.1.4.9随行电缆内有不少于10根的备用线,线径大于1MM,有2组光纤供监控和多媒体使用; 2.1.4.10轿顶和地坑有220V电源插座,轿顶配行灯; 2.1.4.11需提供1套电梯运行状况实时监测系统(含电脑及软件); 2.1.4.12根据主楼井道尺寸现状,优化电梯轿厢内部尺寸使之最大化。 2.1.4.13其他: 2.1.4.13.1所有需更换电梯的电梯井道由中标人进行复测,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现有电梯井道现状及误差,并满足电梯安装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1.4.13.2在电梯安装过程中如需开孔,中标人需考虑在电梯井道40-60CM厚剪力墙上开孔(孔径及间距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1.4.13.3 电梯拆除、安装过程中,所造成的装饰面破坏,由中标人原样恢复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 2.2交货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 ?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生产周期要求,时间为180日历天,生产完成后,接到供货通知30日历天内供货。 ?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5业主推荐电梯品牌为:迅达、蒂森克虏伯、通力、MITSUBISH、奥的斯。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可以是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投标时其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含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之日的挂牌汇率为准,具有电梯制造三十年以上,品牌标识为全球统一标识的世界一线品牌不受注册资金限制)。代理商投标时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之日的挂牌汇率为准),且要求代理商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注册资金须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含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之日的挂牌汇率为准,具有电梯制造三十年以上,品牌标识为全球统一标识的世界一线品牌不受注册资金限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原件,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的电梯产品,否则其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注册资本金均以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准,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为准) 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明细表,其中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客梯须为A级。(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明细表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为准) 3.4、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其中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客梯安装A级、维修须为B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为准) 3.5、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认证证书。(认证证书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为准,具有电梯制造三十年以上,品牌标识为全球统一标识的世界一线品牌不受限制) 3.6、提供2011年9月1日以来,代理商所投品牌制造商承担过所投品牌单项金额大于(含)人民币500万元且包含速度2.5m/s的垂直客梯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为准。) 3.7、所投品牌制造商2013年-2015年3年累计营业收入应不低于150亿元人民币 (含150亿元人民币),以审计报告中的3年营业收入累计为准, (制造商审计报告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为准,具有电梯制造三十年以上,品牌标识为全球统一标识的世界一线品牌不受限制)。 3.8、提供电梯设备三大件(主机、控制柜、门机)为进口件的制造商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9、原有旧电梯拆除后的清运出场、回收处理,相关手续办理由中标单位完成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提供承诺书原件) 3.10、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上述所有资格要求,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1)所投电梯及扶梯均需为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产品,电梯低速及高速部分也均需为同一品牌的同一系列同一型号产品。 (2)业主推荐为:迅达、蒂森克虏伯、通力、MITSUBISH、奥的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公告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 5.2获取方式: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点击省管项目网上投标进行下载。 5.3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办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关于“江苏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诚信库相关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http://www.jszb.com.cn/JSZB/bszn/)”。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人须自行在完善企业信息后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的“省属项目网上投标”下载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0日10时30分,地点为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开标室一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 邮编:210036?????????????????? 邮编:210000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高工 电话:84818888-8599???????????? 电话:025-83311056 传真:????????????????????????? 传真:025-8663605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250559031@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 ????????????????????????????????????? 2016 年10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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