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9-29 08:42】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更好地贯彻落实《南京市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精神,减化供应商在投标环节操作行为,交易中心实现了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与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的对接,供应商投标时无需再自行上传“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由交易系统直接自动获取,作为政府采购资格审查和评审的依据。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布采购公告的采购项目将启用该项功能,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关注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