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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车辆管理所业务技术服务大楼改造项目变配电采购
发布时间:2018-10-17

资格后审

编号:NJHW-160311-6a

1. 招标条件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车辆管理所业务技术服务大楼改造项目所需变配电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单位: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宁发改投资字[2016]269号

 项目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车辆管理所业务技术服务大楼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

玄武区东方城68号

 标段名称:

变配电采购

 招标数量:

一批

 招标内容及规格:

变配电设施的设备采购、运输、保险、安装(含设备吊装)、系统调试,并包括设备和材料的检验检测以及一层楼梯洞口封堵和所有后续外线手续办理(详见招标文件货物清单),直至经有关主管部门完成验收合格达到合同要求,并最终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完成受电,交付招标人使用

 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之后的4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合同估算价:

8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②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 2015 年度至 201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②其他条件: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每年均不得亏损)以及金融机构或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AAA及以上资信等级证书。(财务审计报告及资信等级证书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3)业绩要求: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中标通知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投标人须提供 2015-01-01 至 2018-08-31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 承担过合同金额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变配电工程施工的公共建筑项目业绩(不含厂房及住宅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金额和时间均以合同为准,(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
②其他条件: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②其他条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
职称: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 2018-03-01 至 2018-08-31 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其他条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6)信用要求:
有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南京招投标领域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企业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 级及以上。
②其他条件:
不作要求
(7)其他要求:
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②其他条件: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部分及全部股东相同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b、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承诺书要求,确保该项目符合招标人及南京市供电相关部门的验收要求,一次性通过招标人及供电部门验收并确保按时送电(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hwjy.njzwfw.gov.cn:8081)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11-06 14:00 ,地点为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225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11-06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hwjy.njzwfw.gov.cn:80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7.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2015-01-01 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4)其他:
7.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JS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JS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用户入网业务向导”。
7.3 ①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只提供网上报名,投标人需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②投标人应及时更新南京货物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供应商库中相关资料。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东方城68号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所街100号乐基广场1号楼1016室

邮编:

210000

邮编:

210017

联系人:

翟主任

联系人:

杨彪

电话:

025-86512218

电话:

025-86512218-8010、13913041968

传真:

传真:

025-8651231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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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ytgc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