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编号:NJHW-170413-1
1. 招标条件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的委托,就其开发区标准厂房三期所需电梯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单位: |
发改局(开发区) |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
高发改[2016]727号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标准厂房三期 |
项目地点: |
双高路以南、沧溪路以东、永城路以西地块 |
标段名称: |
电梯采购 |
招标数量: |
8 |
招标内容及规格: |
台 |
交货时间: |
30日历天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合同估算价: |
200(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
(1)资质条件: |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如为代理商投标,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同时投标品牌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挂牌汇率折算后的为准,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内的信息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果同一品牌电梯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投标,以制造商为准;如同一品牌制造商出具多份专项授权委托书,全部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③制造商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的信息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④安装单位具有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安装单位必须为电梯制造商或投标人,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的信息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2)财务要求: |
无 |
(3)业绩要求: |
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150万元及以上所投品牌电梯的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内的信息为准) |
(4)信誉要求: |
无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无 |
(6)其他要求: |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暂停期内的;④资格审查申请书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申请书无弄虚作假声明;⑤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招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⑥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⑦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hwjy.njzwfw.gov.cn:8081)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02-09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hwjy.njzwfw.gov.cn:80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
7.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7.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均须先办理JS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JS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用户入网业务向导”。
7.3 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
代理机构: |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号 |
地址: |
南京市江东中路186宏普捷座广场A座7层701 |
邮编: |
210000 |
邮编: |
210000 |
联系人: |
马玉珊 |
联系人: |
金芸 |
电话: |
13770899920 |
电话: |
17626048639 |
传真: |
57358617 |
传真: |
86433596 |
电子邮件: |
23500107@qq.com |
电子邮件: |
34358558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