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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行业税收检查转入督促纠正阶段
发布时间:2019-01-30

影视行业税收检查转入督促纠正阶段

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布时间:2019-01-29

  本报讯 从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了解到,按照中宣部等五部门有关通知要求,自2018年10月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以来,影视行业纳税人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截至2018年底,自查申报税款117.47亿元,已入库115.53亿元。目前自查自纠阶段已经结束,规范工作转入督促纠正阶段。

  据了解,相关部门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由影视从业人员个人据实区分和调整,充分体现了纳税人自查自纠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同时,为使影视行业纳税人全面了解政策,相关部门在采取上门、电话或信函方式逐一告知的基础上,对重点影视企业和从业人员,采取点对点、面对面方式,贴近需求辅导税收政策;以便利纳税为目标,设置纳税服务专席接受咨询,开辟绿色通道热情服务;根据纳税人的意愿确定申报地点,便于纳税人办理自查缴税等事项,维护影视企业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在广大影视行业纳税人的积极配合下,规范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在转入督促纠正阶段后,将有针对性地督促提醒自查自纠落实不到位并且税收风险较高的小部分纳税人。对经税务机关提醒后自我纠正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