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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丁蜀镇综合市民中心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9
宜兴市丁蜀镇综合市民中心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XS201909013项目名称宜兴市丁蜀镇综合市民中心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YXS20190901301;标段名称宜兴市丁蜀镇综合市民中心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公告开始时间2019年9月29日公告结束时间2019年10月11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宜兴市丁蜀镇综合市民中心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网上电子投标)

标段编号:YXS20190901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丁蜀镇综合市民中心改造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丁蜀镇人民政府【2019】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兴陶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自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EPC);

2.1.1建设地点:宜兴市丁蜀镇,南临青龙河,北临东坡中路,西临黄龙路。

2.1.2工程规模:改造原有建筑,改造总建筑面积4298平方米,包含展览厅、图书馆、报告厅、留白空间。地块内现状建筑结构已搭建完成,局部墙体也已砌筑完成,现要在原建筑基础上进行改造,最终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向市民开放使用。

2.1.3合同估算价:约37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6日历天。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2019年11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19年11月25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0年1月24日

2.1.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竣工图编制和相关服务;

2、施工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和保修,含展览厅、图书馆、报告厅、留白空间等区块的精装饰装修(包括布展、外立面幕墙工程、室外铺装以及与装饰装修有关的安防、消防、空调、强弱电系统调整、补充、完善等)。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 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壹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 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一岗一人,不得兼任,不得为退休续聘的人员,且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必须分别由在本项目中分别承担相应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如提供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必须分别由在本项目中分别承担相应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8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9企业近三个月内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自2019年7月30日以来,施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宜兴市外施工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

3.7宜兴市外施工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单位不作限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929日至2019102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1030840分,地点为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陶都路125号)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须提交的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20196月至2019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总承包项目经理则不需提供)。

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出席开标会。

6. 工程款支付

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底付至合同价款的50%;第二年年底付至审计价的70%;余款在第三年年底结清(质保金除外,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7.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9929日至20191011,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兴陶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1号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夏工

电    话:18861597186

2019929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通知”区“企业诚信库操作须知”及“下载中心”区相关内容。

相关附件
2019.9.29-市民中心装修材料品牌(定).docx
评标细则.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