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沿海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启东市吕四港镇经三路(香堂路-府前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6810359000155 | 项目名称 | 启东沿海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启东市吕四港镇经三路(香堂路-府前路)工程 |
标段编号 | B3206810359000155001001 | 标段名称 | 启东市吕四港镇经三路(香堂路-府前路)工程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年2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年3月4日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启东市吕四港镇经三路(香堂路-府前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ggzyjy.ntzw.gov.cn,在网页左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吕四港镇经三路(香堂路-府前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沿海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经三路(香堂路-府前路)工程 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1000万 2.1.3工期要求:24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3月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0月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吕四港镇经三路(香堂路-兴区路)工程桩号K0+234~K0+419.062, 包含道路、排水、箱涵及大型土方工程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吕四港镇经三路(兴区路-府前路)工程桩号K0+000~K0+234, 包含道路、排水、大型土方工程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①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②提供银行出具的400万元及以上的银行授信额度证明书(授信额度证明书格式参见招标文件附件,也可按银行规定自拟格式,自2019年1月1日后有一年有效期)。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考核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6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15 年 1月 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 年 2 月 20 日 9 时 00分至 2019 年 3月 4 日 9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tzw.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 年 3月 4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吕四海洋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李成盛 联系电话:13914385036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万豪花园20#903 联系人:施美 电话:0513-83901130 启东沿海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南通市东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2019年2 月19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启东市吕四港镇经三路(香堂路-府前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ggzyjy.ntzw.gov.cn,在网页左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吕四港镇经三路(香堂路-府前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沿海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经三路(香堂路-府前路)工程 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1000万 2.1.3工期要求:24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3月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0月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吕四港镇经三路(香堂路-兴区路)工程桩号K0+234~K0+419.062, 包含道路、排水、箱涵及大型土方工程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吕四港镇经三路(兴区路-府前路)工程桩号K0+000~K0+234, 包含道路、排水、大型土方工程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①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②提供银行出具的400万元及以上的银行授信额度证明书(授信额度证明书格式参见招标文件附件,也可按银行规定自拟格式,自2019年1月1日后有一年有效期)。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考核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6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15 年 1月 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 年 2 月 20 日 9 时 00分至 2019 年 3月 4 日 9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tzw.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 年 3月 4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吕四海洋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李成盛 联系电话:13914385036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万豪花园20#903 联系人:施美 电话:0513-83901130 启东沿海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南通市东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2019年2 月19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