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供电公司2018年第十二批新建居住区工程招标项目二
发布时间:2019-02-18
[0]苏州供电公司2018年第十二批新建居住区工程招标项目二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E3205010304005375 | 项目名称 | 苏州供电公司2018年第十二批新建居住区工程招标项目二 |
标段编号 | E3205010304005375001018; | 标段名称 | 春江名筑低压电力电缆; |
招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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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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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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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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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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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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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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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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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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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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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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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19年2月1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年3月11日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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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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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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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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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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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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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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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江名筑低压电力电缆标段货物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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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供电公司2018年第十二批新建居住区工程招标项目二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JSQYGD2018-12-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苏州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10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苏州供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启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 规模:约395万元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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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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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3205010304005375001018 | 春江名筑低压电力电缆 | 春江名筑低压电力电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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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2月18日至2019年03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3月11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
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以下所需内容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2、供应商一般须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3、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4、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如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或土地证)
、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提供设备清单)。7、提供承诺书
a、承诺本次资格申请审查书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内容真实有效,若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出现虚假,愿接受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苏州供电公司任何处罚;
b、如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不良履行行为,经查证后,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标段均取消其投标资格;
c、如投标人所投的同类设备或材料出现事故,事故原因查明前,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d、承诺中标后每种规格电缆免费多提供3m以供抽检。(承诺书须严格按照上述格式承诺,上传的承诺书需加盖公章、公章需为红色)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苏州供电公司2018年第十二批新建居住区工程招标项目二”的部分或全部标段投标,一个投标人可以中标本项目的多个标段,但同一物资类别且同一电压等级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10、本次招标电力电缆物资交货地点为“地面交货”。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2)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4)该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经销商投标 ;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2、如投标单位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公示的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司名单中并在处罚期内,招标人有权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做不通过处理;
二、申请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内容包含如下:
1、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的资料;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料; 三: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3家及以上的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四:未完全提供本公告要求资料的扫描件的及资料上传不清晰的申请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评审。五、各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苏州供电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启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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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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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田国樑 | 联 系 人: | 施陈宇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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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0512-64521454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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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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