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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枫科技园D2栋装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0
红枫科技园D2栋装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8320113QT0019项目名称红枫科技园D2栋装修工程
标段编号AJJ180136-02ZG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
公告开始时间2018年12月10日公告结束时间2018年12月17日
工程类型
公告信息
编号: AJJ180136-02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枫科技园D2栋装修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文件号: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18]308号)。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兴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0400万元]。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现对红枫科技园D2栋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枫科技园D地块D2栋。D地块位于科创路以东、九龙山路以北、李家山路以西,其中D2栋位于D地块西南角,九龙山路以北、科创路以东。
         2.1.2建设规模:红枫科技园D2栋室内装修,包括地下一层食堂、厨房部分;地上所有楼层,包括一层公共大厅、二层展厅、三至十三层办公、会议及配套部分。装修内容主要包括墙面粉刷、地面铺设、吊顶等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公辅工程;展厅软、硬件系统设备、厨房系统设备、活动层设备、办公家具、灯具、五金配件、扶梯等设备采购,装修面积为26296.92平方米,地下一层的食堂、厨房部分装修面积为978平方米;地上一层为2454.49 平方米、地上二层2268.24平方米、地上三层2461.83平方米、地上四层1800.80平方米、地上五层至十三层均为1814.84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3500万元(其中:设计费600万元,施工129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27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24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专业设计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2016年版)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并且须通过审图中心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软体装饰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红枫科技园D2栋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 (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等)、工程施工(包含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等)以及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2)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委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投标人拟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并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18年12月11 日至2018年12月17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中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10楼)。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果是联合体,则须将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5.2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且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设计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b.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 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和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4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15年12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81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住宅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出现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和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5.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5.7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承诺):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8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承诺):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
        5.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承诺):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10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1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开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方案设计文件,并先对其进行评审。在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12分,即方案设计文件满分20分的60%)的投标人中,只有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项目管理机构以及工程业绩等,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6.2具体的评标细则如下:
        (一)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1、设计说明(5分)
        (1)设计说明:根据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编制设计方案,实现实用、技术、经济等因素结合在一起的“室内建筑美学”,可实施、可操作性强。根据使用功能,表达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在装饰手法的体现。(满分2分:1.6≤优≤2分、1.2≤良<1.6分、0.8≤中<1.2分、0<差<0.8分、无:0分);
        (2)对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有效合理控制,在满足使用功能及展现企业文化形象的基础上合理的控制造价进行综合评审。(满分2分:1.6≤优≤2分、1.2≤良<1.6分、0.8≤中<1.2分、0<差<0.8分、无:0分);
        (3)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满分1分:0.8≤优≤1分、0.6≤良<0.8分、0.4≤中<0.6分、0<差<0.4分、无:0分)。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对投标人的设计质量控制方案以及针对本项目特点如何确保设计质量达到招标人要求等进行综合评分(满分2分:1.6≤优≤2分、1.2≤良<1.6分、0.8≤中<1.2分、0<差<0.8分、无:0分);
        (2)重点推介设计理念,创建新颖、高效、全面的展示空间,充分融入时代科技元素,展现企业文化,兼顾实用和协调美观。(满分2分:1.6≤优≤2分、1.2≤良<1.6分、0.8≤中<1.2分、0<差<0.8分、无:0分);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比(满分2分:1.6≤优≤2分、1.2≤良<1.6分、0.8≤中<1.2分、0<差<0.8分、无:0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设计中需采用装配化思维及实施手段(满分4:3.2≤优≤4分、2.4≤良<3.2分、1.6≤中<2.4分、0<差<1.6分、无:0分)。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比。设计中充分考虑整体施工质量的稳定可控,工艺先进,合理应用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倡导的方向和政策(满分2分:1.6≤优≤2分、1.2≤良<1.6分、0.8≤中<1.2分、0<差<0.8分、无:0分)。
        4、绿色设计(1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满分0.5分:0.4≤优≤0.5分、0.3≤良<0.4分、0.2≤中<0.3分、0<差<0.2分、无:0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满分0.5分:0.4≤优≤0.5分、0.3≤良<0.4分、0.2≤中<0.3分、0<差<0.2分、无:0分)。
        5、设计深度(2分)
        (1)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视方案满足任务书程度评分(满分1分:0.8≤优≤1分、0.6≤良<0.8分、0.4≤中<0.6分、0<差<0.4分、无:0分);
        (2)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视设计方案深度,图纸完备度评分(满分1分:0.8≤优≤1分、0.6≤良<0.8分、0.4≤中<0.6分、0<差<0.4分、无:0分)。
        (二)投标报价(69分)
        1、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67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扣除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与招标范围是否相一致进行综合打分(满分0.5分:0.4≤优≤0.5分、0.3≤良<0.4分、0.2≤中<0.3分、0<差<0.2分、无:0分);
        (2)对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进行综合打分(满分0.5分:0.4≤优≤0.5分、0.3≤良<0.4分、0.2≤中<0.3分、0<差<0.2分、无:0分);
        (3)对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进行综合打分(满分0.5分:0.4≤优≤0.5分、0.3≤良<0.4分、0.2≤中<0.3分、0<差<0.2分、无:0分);
        (4)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进行综合打分(满分0.5分:0.4≤优≤0.5分、0.3≤良<0.4分、0.2≤中<0.3分、0<差<0.2分、无:0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2分)
        针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进行综合打分(满分2分:1.8≤优≤2分、1.6≤良<1.8分、1.4≤中<1.6分、无:0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进行综合打分(满分2分:1.8≤优≤2分、1.6≤良<1.8分、1.4≤中<1.6分、无:0分)。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等进行综合打分(满分1分:0.9≤优≤1分、0.8≤良<0.9分、0.7≤中<0.8分、无:0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在本项目中准备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进行综合打分(满分1分:0.9≤优≤1分、0.8≤良<0.9分、0.7≤中<0.8分、无:0分)。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四)项目管理机构(2分)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需要提交相关岗位证书,满足要求得1分,否则得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设计人员至少5人及以上,设计人员具有室内建筑师证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个得0.2分,限评5个,满分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注:上述各人员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2分)
        采用书面暗标形式, 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书面回答),不参加答辩本项不得分。(满分2分:1.8≤优≤2分、1.6≤良<1.8分、1.4≤中<1.6分、无:0分)。
        (六)工程业绩(1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企业自2015年12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81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住宅除外),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出现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1分记取、参与方按0.6分记取。)
        注: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委人数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评委会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总分相同,以技术标内容得分高者排名在前,若技术标内容得分相同则由评委会抽取确定。
        2、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3、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如无法提供需要原件,将不得分。
        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等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5、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为中标工程后续实际负责人员,若一经发现与投标人员不符,将终止合同,追究责任。
        6、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内容包含: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需按照暗标要求分别单独装订密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2月10日16时26分到 2018年12月17日16时26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4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形式两份(U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兴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智路10号
        招标人联系人: 张科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10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6558209转8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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