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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水河(太湖新城中心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18-10-19
[0]秀水河(太湖新城中心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XS201703013项目名称秀水河(太湖新城中心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WXS201703013-W06;标段名称秀水河(吴都路~蠡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公告开始时间2018年10月19日公告结束时间2018年10月23日
工程类型市政工程施工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秀水河(太湖新城中心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秀水河(吴都路~蠡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水河(太湖新城中心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秀水河(太湖新城中心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立项(建议书)的批复 锡发改许投[2016]1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秀水河(吴都路~蠡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太湖新城  

    2.1.2 建设规模:  本次工程河道设计底高程0.0m,底宽8m,口宽20m,两侧采用直立式生态挡墙,设计挡墙底板高程1.5m,墙身顶高程5.0m,二侧设置一定平台后以土坡过渡至现状地面。本工程拓浚河道1063.3m,新建挡墙断面一(浆砌块石+自嵌块)1571.3m;新建挡墙断面二(浆砌块石+自嵌块)326.5m;新建挡墙断面三(灌注桩+自嵌块)60m;新建挡墙断面四(水下浆砌块石)36.3m;桩木围堰28m;土围堰72m等。 

    2.1.3 合同估算价: 26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  27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11月30日,竣工日期:2019年08月30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工程、挡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近3年来独立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单位工程≥2000万元以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公开招标的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同时需入录到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库中,缺上述所有材料中任意一项或者资料不符合要求均为不合格。类似工程有效期自2015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19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注:1、上述所有材料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2、以上业绩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的中标页面截图和可查询网址。)


    自2016-10-19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7-10-19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18-7-19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  9:00 时至2018年10月23日  16:00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11月12日 9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二合一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太湖新城金融第一街区10号楼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蒋工联 系 人:白云、张芳

电    话:0510-85608303电    话:0510-85116338

传    真:
传    真:0510-85116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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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11352877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