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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张家港市大新镇丰沁商贸楼大新镇丰沁商贸楼及室外配套工程:9750.77m2(其中地下室428.43m2),框架,地上3层,泵房及消防水池地下1层
发布时间:2018-03-15
[0]张家港市大新镇丰沁商贸楼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05820330000232项目名称张家港市大新镇丰沁商贸楼
标段编号E3205820330000232001001;标段名称大新镇丰沁商贸楼及室外配套工程:9750.77m2(其中地下室428.43m2),框架,地上3层,泵房及消防水池地下1层;
公告开始时间2018年3月15日公告结束时间2018年3月19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张家港市大新镇丰沁商贸楼

一、招标条件

    张家港市大新镇丰沁商贸楼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大新镇长丰村经济合作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现对该项目的大新镇丰沁商贸楼及室外配套工程:9750.77m2(其中地下室428.43m2),框架,地上3层,泵房及消防水池地下1层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新镇长丰村

    2.工程规模:95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E3205820330000232001001

大新镇丰沁商贸楼及室外配套工程:9750.77m2(其中地下室428.43m2),框架,地上3层,泵房及消防水池地下1层

公开招标

2463.00

2018/03/12
















三、公告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2018年04月01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9年02月01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8年03月13日8:30



















公告截止时间:

2018年03月19日17: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良好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已加入2018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或2018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房屋建筑专业三组及三组以上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采用);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必须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 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扫描件上传),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原件开标时当场提交。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五、公告其他内容

    1、评分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一、三,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本工程不计取企业信用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在“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备注:投标单位不需要报名操作,直接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三天随时查看“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3-23 下午13:30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开标地点为:张家港市民服务中心(210开标室)。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招标人地址:大新镇 联系人:施铭 电话:0512- 58760958 5.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市公园路50号。 联系人:张慧 传真:0512-58987839 电话:0512-58987839 项目组组长:舒和珍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http://221.224.56.20:8088/zjgjz/

    2.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3.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zjg.gov.cn/ggzyweb/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大新镇长丰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大新镇长丰村

地 址:

张家港市公园路50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王国平

联 系 人:

朱琰





电 话:

18962219138

电 话:

0512-58987832





传 真:




传 真:

051258987810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jszxp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