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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湖大道(金城西路-环太湖高速)快速化改造及配套工程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0
蠡湖大道(金城西路-环太湖高速)快速化改造及配套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XS201609002项目名称蠡湖大道(金城西路-环太湖高速)快速化改造及配套工程
标段编号WXS201609002-W17;标段名称蠡湖大道隧道装饰工程施工;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10月20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10月24日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蠡湖大道(金城西路-环太湖高速)快速化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名称)蠡湖大道隧道装饰工程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蠡湖大道(金城西路-环太湖高速)快速化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蠡湖大道(金城西路-环太湖高速)快速化改造及配套工程 锡发改许基础[2016]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蠡湖大道(金城西路-环太湖高速)  

    工程规模:  蠡湖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周新路隧道、NE匝道、ES匝道、EN匝道、SE匝道、具区路隧道、南湖中路隧道的墙面、顶面装饰工程施工,标段估算价2000万元。 

    计划工期:  20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2000万元 

    招标范围: 蠡湖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周新路隧道、NE匝道、ES匝道、EN匝道、SE匝道、具区路隧道、南湖中路隧道的墙面、顶面装饰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   共1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2、[建筑幕墙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3、[消防设施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3.1.2财务要求:20142016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500万元以上城市道路隧道装饰装修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所载中标金额和签发日期为准。    

    3.1.4信誉要求:/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5.1[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兼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并且 [建筑幕墙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的企业为主办方,与 [消防设施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的企业组成联合体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0日  8:00 时至2017年10月24日  17: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1月17日 9  30 分,地点为 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无锡市振新路588号地    址:/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王工联 系 人:/
电    话:0510-82851373电    话:/
传    真:0510-82716156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相关附件
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