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设备研发生产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6010318000251 | 项目名称 | 集成电路设备研发生产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6010318000251003001; | 标段名称 | 集成电路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10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10月27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 Generator: eWebEditor */ p.MsoNormal, li.MsoNormal, div.MsoNormal {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0.5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serif";} h1 {margin-top:17.0pt;margin-right:0cm;margin-bottom:16.5pt;margin-left:0cm;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line-height:240%;page-break-after:avoid;font-size:22.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serif";} p.MsoHeader, li.MsoHeader, div.MsoHeader {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center;tab-stops:center 207.65pt right 415.3pt;layout-grid-mode:char;border:none;padding:0cm;font-size:9.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serif";} a:link, span.MsoHyperlink {color:blue;text-decoration:underline;text-underline:single;} a:visited, span.MsoHyperlinkFollowed {color:purp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text-underline:single;} span.1Char {font-weight:bold;} .MsoChpDefault {font-size:10.0pt;} div.WordSection1 {page:WordSection1;} (资格预审) 一、南通市市北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的集成电路设备研发生产项目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经南通市港闸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二、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幸余路北、通京大道东。 (2)工程规模:总面积约18万㎡,地上建筑面积约16.1万㎡,地下约1.9万㎡。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工程服务期:自施工准备阶段至质量保修期满止。 四、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一)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贰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一标段:总面积约8万㎡,其中含厂房2、厂房3、动力站、仓库、废水站、门卫1、门卫2;二标段:总面积约10万㎡,其中含办公楼、宿舍楼、门卫3、人防及地下车库。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贰 个标段的投标,但仅可中 壹 个标段。 (二)相应委托监理范围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地下及地上主体、强电、弱电、空调、消防、暖通、通风、安装、智能化、室外配套、绿化、装修等全部相关工程内容)。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部核发的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要求:
注: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年龄须均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若不满足上述所列各项基本要求,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监理单位必须按南通市市北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要求适时配备相应监理人员,并确保人员到位。 六、以下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监理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 5、拟派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自2012年10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拟派项目总监作为投标企业的项目总监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厂房或厂区施工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7、企业及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企业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满5年;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投标申请人须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未尽之处具体详见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七、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0月27日23时59分止。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申请人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制作资格审查文件并递交、投标等操作)。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料审查文件。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内进行递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 申请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申请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联系人:宗工,联系方式:0513-59001839、13951302147。 八、资格预审时间及要求: 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11月3日 14 时 00 分。 2、资格预审须提供的资料: (1)本招标公告附件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规定的材料; (2)资格预审文件完整版由投标申请人直接从www.ntcetc.cn下载园地中下载。 九、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十、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附件一。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1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 一、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解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每个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由授权代理人当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亲自投标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拟派总监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商务标评审 集成电路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工程监理共分贰个标段,先开一标段,后开二标段,一标段的中标单位不再参与二标段的评标。 1.确定有效报价:监理收费单价为10元(含)/平方米~12元(含)/平方米之间的为有效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否则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评标基准值=有效报价的平均值。 3.中标原则 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评标基准值的得满分100分,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高于中标价的投标报价,每偏离1%扣0.9分;低于中标价的投标报价,每偏离1%扣0.6分。若出现相同报价则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抽签方法:先由各投标单位按签到先后抽取抽签顺序号,根据各投标人已抽取的顺序号顺序抽取中标候选人排名) 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附件二:承诺书 承诺书 我方参加你方的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我方法定代表人向你方慎重承诺: 1、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2、我方严格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在江苏省内无因该办法第六条列举且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在有效期内的处罚决定事项的承包人的不当行为。 3、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 4、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5、如果以后涉及招标投标方面的投诉举报,我方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我方承诺: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包括同意你方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我方列入黑名单,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我方主动放弃今后二十四个月内参与你方投标或竞价的资格。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集成电路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招 标 人:南通市市北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0月20日 一、总 则 1、鉴于南通市市北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作为拟建的集成电路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工程施工监理(一标段)的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详见招标公告。 4、本工程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6、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与附表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要求,用不退色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所提供有关资料。 7、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预审文件及所附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关键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表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表1),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14、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四、利益冲突 15、在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5.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15.2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5.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五、申请书递交 1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于2017年11月3日14时00分前网上递交,逾期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1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方法:输入网址: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制作资格审查文件并递交等操作)。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过程。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内进行递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17.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原件的扫描件需清晰; 17.2资格预审申请书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1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上传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表1)的原件扫描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19、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20.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待开标后由中标单位补提交。
六、通知和确认 21、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2、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22.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形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2.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2.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3、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4、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 2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七、附 件 26.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资格审查合格标准
附表2: 拟派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 我方申请参与你方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的申请,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 我方拟派项目总监 无在监工程,并保证自投标之日起至工程结束(若中标),非因不可抗力影响,不更换项目总监。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总监有在监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号” 《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附件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对违反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我单位愿负法律责任。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 Generator: eWebEditor */ p.MsoNormal, li.MsoNormal, div.MsoNormal {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0.5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serif";} h1 {margin-top:17.0pt;margin-right:0cm;margin-bottom:16.5pt;margin-left:0cm;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line-height:240%;page-break-after:avoid;font-size:22.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serif";} p.MsoHeader, li.MsoHeader, div.MsoHeader {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center;tab-stops:center 207.65pt right 415.3pt;layout-grid-mode:char;border:none;padding:0cm;font-size:9.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serif";} a:link, span.MsoHyperlink {color:blue;text-decoration:underline;text-underline:single;} a:visited, span.MsoHyperlinkFollowed {color:purp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text-underline:single;} span.1Char {font-weight:bold;} .MsoChpDefault {font-size:10.0pt;} div.WordSection1 {page:WordSection1;} (资格预审) 一、南通市市北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的集成电路设备研发生产项目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经南通市港闸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二、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幸余路北、通京大道东。 (2)工程规模:总面积约18万㎡,地上建筑面积约16.1万㎡,地下约1.9万㎡。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工程服务期:自施工准备阶段至质量保修期满止。 四、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一)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贰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一标段:总面积约8万㎡,其中含厂房2、厂房3、动力站、仓库、废水站、门卫1、门卫2;二标段:总面积约10万㎡,其中含办公楼、宿舍楼、门卫3、人防及地下车库。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贰 个标段的投标,但仅可中 壹 个标段。 (二)相应委托监理范围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地下及地上主体、强电、弱电、空调、消防、暖通、通风、安装、智能化、室外配套、绿化、装修等全部相关工程内容)。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部核发的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要求:
注: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年龄须均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若不满足上述所列各项基本要求,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监理单位必须按南通市市北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要求适时配备相应监理人员,并确保人员到位。 六、以下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监理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 5、拟派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自2012年10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拟派项目总监作为投标企业的项目总监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厂房或厂区施工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7、企业及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企业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满5年;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投标申请人须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未尽之处具体详见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七、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0月27日23时59分止。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申请人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制作资格审查文件并递交、投标等操作)。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料审查文件。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内进行递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 申请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申请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联系人:宗工,联系方式:0513-59001839、13951302147。 八、资格预审时间及要求: 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11月3日 14 时 00 分。 2、资格预审须提供的资料: (1)本招标公告附件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规定的材料; (2)资格预审文件完整版由投标申请人直接从www.ntcetc.cn下载园地中下载。 九、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十、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附件一。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1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 一、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解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每个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由授权代理人当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亲自投标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拟派总监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商务标评审 集成电路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工程监理共分贰个标段,先开一标段,后开二标段,一标段的中标单位不再参与二标段的评标。 1.确定有效报价:监理收费单价为10元(含)/平方米~12元(含)/平方米之间的为有效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否则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评标基准值=有效报价的平均值。 3.中标原则 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评标基准值的得满分100分,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高于中标价的投标报价,每偏离1%扣0.9分;低于中标价的投标报价,每偏离1%扣0.6分。若出现相同报价则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抽签方法:先由各投标单位按签到先后抽取抽签顺序号,根据各投标人已抽取的顺序号顺序抽取中标候选人排名) 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附件二:承诺书 承诺书 我方参加你方的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我方法定代表人向你方慎重承诺: 1、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2、我方严格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在江苏省内无因该办法第六条列举且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在有效期内的处罚决定事项的承包人的不当行为。 3、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 4、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5、如果以后涉及招标投标方面的投诉举报,我方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我方承诺: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包括同意你方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我方列入黑名单,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我方主动放弃今后二十四个月内参与你方投标或竞价的资格。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集成电路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招 标 人:南通市市北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0月20日 一、总 则 1、鉴于南通市市北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作为拟建的集成电路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工程施工监理(一标段)的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详见招标公告。 4、本工程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6、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与附表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要求,用不退色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所提供有关资料。 7、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预审文件及所附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关键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表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表1),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14、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四、利益冲突 15、在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5.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15.2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5.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五、申请书递交 1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于2017年11月3日14时00分前网上递交,逾期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1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方法:输入网址: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制作资格审查文件并递交等操作)。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过程。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内进行递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17.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原件的扫描件需清晰; 17.2资格预审申请书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1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上传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表1)的原件扫描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19、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20.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待开标后由中标单位补提交。
六、通知和确认 21、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2、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22.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形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2.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2.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3、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4、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 2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七、附 件 26.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资格审查合格标准
附表2: 拟派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 我方申请参与你方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的申请,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 我方拟派项目总监 无在监工程,并保证自投标之日起至工程结束(若中标),非因不可抗力影响,不更换项目总监。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总监有在监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号” 《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附件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对违反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我单位愿负法律责任。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