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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办公用房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编号: AJB230001-02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办公用房装饰装修工程已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宁新区管审备[2022]5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222.03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222.03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北新区绿地金茂国际金融中心A5-2栋,横江大道与石佛大街的交汇处
        2.1.2 工程规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办公用房装饰装修,总建筑面积6321.26平方米,总投资2222.03万元。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含消防工程和因室内装修需要的外幕墙改造)、暖通工程以及相配套的安防工程和会议系统。
        2.1.3 合同估算价: 2178.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2月28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4月0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7月27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1)设计内容包含且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①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和报审)及所有专业、专项设计,所有深化设计、优化设计(如有)、专项方案及相关配套服务;②人防、消防审查办理;③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含专业专项设计、深化设计、优化设计、专项方案)的审查、报审;④前期报建;⑤其他施工前和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⑥后期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 (2)施工内容包含且不限于:设计范围内所有的装饰装修工程(含加固项目、室内回填、消防工程和因室内装修需要的外幕墙改造)、暖通工程以及相配套的安防工程和会议系统等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完成各项专业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3)物资采购内容包含:与第(2)项有关的房屋建筑及室外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预制构件(如有)、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 (4)上述工作的的协调和管理; (5)配合发包人进行专业工程的招标、采购以及总承包服务和管理。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 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住宅、仓库、公寓)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住宅、仓库、公寓)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住宅、仓库、公寓)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投资额或建安费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B)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承担。(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C)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承担。(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社保要求: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1)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7月至- 2022年1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8)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9)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包含但不限于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编入投标文件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
(1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4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技术标评审:(满分20分)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良(3.6);中(3.2);差(2.8);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4:与建筑的协调性。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68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 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对评标委员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一题。(本工程采用远程书面手写答辩模式。投标人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操作手册要求参与答辩活动。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违反暗标要求答辩不得分。操作手册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快递栏目。)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0.3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0.2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1分;其它不得分。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加0.5分。(最高得0.8分) (2)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0.3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0.2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1分;其它不得分。(最高得0.3分) (3)智能化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0.3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0.2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1分;其它不得分。(最高得0.3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0.2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1分。(最高得0.2分) (5)装饰工艺负责人:具有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0.2分。(最高得0.2分) (6)施工单位对接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师,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0.2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得0.1分。(最高得0.2分) 注:以上人员分值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进行加分。上述人员的认定以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为准,并提供投标人缴纳的 2022年7月至 2022 年12月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禁止上述人员一人身兼多职(一个专业、一人多证、或一本证书有多专业的仅计一次,不重复计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信息为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单位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住宅、仓库、公寓)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00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住宅、仓库、公寓)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00分;(满分1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2-23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山南路148号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7楼
        邮       编: 邮              编:210013
        联  系  人:王青松 联      系     人:吴有进
        电       话:05-58885718 电              话:18751859996
        传       真: 传              真:025-83320400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b89404ca-efd6-4a50-ba35-17e8b3050bc2&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