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南京市鼓楼区政务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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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GL190095-01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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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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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南京市鼓楼区政务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文件号:鼓发改发【2019】38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市鼓楼区行政审批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6698.45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南京市鼓楼区政务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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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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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南京市鼓楼区热河路8号。 2.1.2建设规模:拟对南京市鼓楼区政务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11259.82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7265.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94.07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 6305.21万元 (其中:设计费:187.51万元;施工费:6117.7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13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15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南京市鼓楼区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具体包括装修、水电安装、改造、消防等工程。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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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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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3.2.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以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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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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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完成投标申请,并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19年8月21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止,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11楼招标代理部)。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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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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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5.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5.3.1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5.3.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5.3.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5.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5.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不得为退休人员,均需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投标申请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5.4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5.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6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厂房、住宅除外)装饰装修工程的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B)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工程公共建筑(厂房、住宅除外)装饰装修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C)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委托设计范围内工程建安造价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厂房、住宅除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5.8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9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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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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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工程业绩:3分。 6.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6.1.1.设计说明(满分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2)对项目现场基本情况、周边环境使用状况等方面认识的程度是否充分、全面。(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6.1.2.总平面布局(满分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满分4分)(等级分:优4分,良3.2分,中2.4分,差1.6分,无0分) (2)绿化设计合理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可实施程度高。(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3)室内交通流线布局设计合理,功能完善。(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6.1.3. 建筑功能(满分9分) (1)室内功能布局完善,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功能及设施的人性化、舒适度考虑。(满分4分)(等级分:优4分,良3.2分,中2.4分,差1.6分,无0分) (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并有创新理念及前瞻理念,并满足使用方特定使用需求。(满分5分)(等级分:优5分,良4分,中3分,差2分,无0分) 6.1.4建筑造型(满分4分) (1)室内空间创意、空间环境、视觉及感官舒适度处理是否合理。(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2)室内空间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达到功能和形式统一,与整体建筑室内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设计任务书需求。(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6.1.5. 结构方案(满分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1.6.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设计(满分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手法营造更加舒适的室内声光环境。(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的室内绿色理念与措施。(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1.8. 设计深度(满分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并作出合理、清晰的设计文件组织及表达。(满分2分)(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6.2、投标报价(50分) 6.2.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2.2报价合理性(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满分0.5分)(等级分: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满分0.5分)(等级分: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满分0.5分)(等级分: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满分0.5分)(等级分: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6.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2)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4)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4、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施工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工程师职称得0.2分。(满分0.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得1分,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加1分。(满分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得0.2分。(满分0.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2月-2019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6.5工程业绩(满分3分) (1)企业业绩:自2016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厂房、住宅除外)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类似工程总承包和类似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时间、造价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注:以联合体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打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满分1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自2016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厂房、住宅除外)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2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得1.6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得1.4分。(类似工程总承包和类似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时间、造价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注:以联合体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打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满分2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 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 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A3文本)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A4文本)。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为21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发生的得分相同的,则按照投标报价低的单位入围,如报价仍然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入围单位。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投标报价得分、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等,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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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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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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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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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8月21日16时47分到 2019年8月28日16时47分为止 |
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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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5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二份(U盘或电子光盘),电子文件不得设置密码且必须能够读取; 9.6评标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9.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8根据建市[2016]93号文件精神,非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提供拟分包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核查。)。 (2)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提供拟分包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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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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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市鼓楼区行政审批局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 联 系 人:陈飞 电 话:83230014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11楼 联 系 人:黄荣宇 电 话:15077880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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