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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江苏国际人才公寓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7
编号: AGL180295-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国际人才公寓装修项目已由南京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江苏国际人才公寓装修项目)鼓发改备【2018】4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省国际人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建设单位委托,代建单位(即本项目招标人)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与热河南路交汇处。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中山北路与热河南路交汇处,分为A、B、C三座塔楼,楼层分别为17、21、12层。项目占地19959 m2,总建筑面积127587.13 m2,规划南、北两个地块,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085.29 m2,地下建筑面积44501.84 m2。
        2.1.3合同估算价:17000万元(施工费约16630万元、设计费约37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200日历天。
        2.1.5本项目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并通过审图中心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江苏国际人才公寓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总装修面积约50000㎡),包括但不限于ABC三栋塔楼中公寓及公共部位的装修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3本工程为专业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1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三者缺一不可(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面积和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录入南京市“e 路阳光”信用平台企业信用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1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三者缺一不可(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面积和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录入南京市“e 路阳光”信用平台企业信用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11月1日(含,时间以合同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委托设计范围内装修建安造价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二者缺一不可(其他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面积和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2近2年以来(时间以资审当天截止时间为准),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近1年以来(时间以资审当天截止时间为准),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建市[2016]93号文件精神,非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
        (2)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与地点:自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4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资格预审公告截止时间为准。获取地点: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
5.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起始时间:2018年12月29日上午08:30整。
        5.2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9日上午09:30整。
        5.3递交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49房间(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
        5.4接收人: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5.5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预审,否则招标人不接受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原件证明材料招标人不予接受。
6. 资格预审办法
        6.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为:
        6.1.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原件核查)
        6.1.2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施工资质证书无需提供原件,设计资质证书提供原件核查)
        6.1.3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6.1.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原件核查)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5月-2018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6.1.5根据建市[2016]93号文件精神,非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要求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要求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6.1.6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1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三者缺一不可(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面积和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录入南京市“e 路阳光”信用平台企业信用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1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三者缺一不可(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面积和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录入南京市“e 路阳光”信用平台企业信用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11月1日(含,时间以合同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委托设计范围内装修建安造价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二者缺一不可(其他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面积和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6.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申请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1.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6.1.9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1.10近2年以来(时间以资审当天截止时间为准),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6.1.11近1年以来(时间以资审当天截止时间为准),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6.1.1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具体的评标细则如下:
        6.2.1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1)设计说明(5分)
        ①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3分-2.4分;良:2.4分-1.8分;中:1.8分-1.2分;差:1.2分-0分;无:0分
        ②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2分-1.6分;良:1.6分-1.2分;中:1.2分-0.8分;差:0.8分-0分;无:0分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①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6分-4.8分;良:4.8分-3.6分;中:3.6分-2.4分;差:2.4分-0分;无:0分
        ②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比。优:2分-1.6分;良:1.6分-1.2分;中:1.2分-0.8分;差:0.8分-0分;无:0分
        ③与建筑的协调性。优:2分-1.6分;良:1.6分-1.2分;中:1.2分-0.8分;差:0.8分-0分;无:0分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比。优:2分-1.6分;良:1.6分-1.2分;中:1.2分-0.8分;差:0.8分-0分;无:0分
        (4)绿色设计(1分)
        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5)设计深度(2分)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分-1.6分;良:1.6分-1.2分;中:1.2分-0.8分;差:0.8分-0分;无:0分;注: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采用暗标,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6.2.2投标报价(71分)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71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2.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注:
        ①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6分。
        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③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6.2.4项目管理机构(2分)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否则不予认可)
        (2)项目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0.4分。(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得0.4分。(提供注册证书及B证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否则不予认可)或项目设计负责人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5年(含)以上的得0.4分。(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否则不予认可,年限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施工员(具备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备质量员岗位证书),以上人员配备齐全得0.4分,不齐全不得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装订再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否则不予认可)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设计负责人。
        6.2.5工程业绩(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1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三者缺一不可(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面积和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录入南京市“e 路阳光”信用平台企业信用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2月17日14时21分到 2018年12月24日14时21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合格分为12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8.2资格预审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核实各投标人提供业绩的真实性,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资格审查不合格并上报监管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8.3本工程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须同时提供中标价10%的履约担保(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提供等额的支付款担保。
        8.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5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壹张,电子文件不得设置密码且必须能够读取。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
        邮政编码:210024
        电 话:83248662-8052/83248662-8042/13851610575/15951851681
        联 系 人: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