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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分中心)浦口区揽月山庄周边等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5
编号: BPK190263-04S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浦口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浦口区揽月山庄周边等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投资字[2019]5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0863.7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段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浦口区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其他
        2.6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48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雨污水改造;园林绿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对象山路片区(白马村新民组、海院食堂、浦口中专校家属院),二中片区(润恒汽修厂及大排档、邮政局宿舍、团结路环卫中转站、西门桥西北侧片区),凤凰片区(龙华路肯德基片区、浦口区人民小学、北门小区周边、文昌路12-30号、浦口区信访局、人社局周边、烟草大厦及周边、雍雅园、鼎业三期),江佑铂庭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内容包含小区内部雨污混接管道改造、管道更换、雨污水管道疏通及开挖埋管后绿化、道路恢复。(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造价:4800 万元;雨、污水管径:1.65 m;园林绿化面积:24070 m2;造价:264.77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6年5 月1 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38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分流工程或者排水达标工程或者雨、污水管道工程(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出现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5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6月25日15时10分到 2019年7月2日15时10分为止
8. 其他
         8.1、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3、本项目资格预审有项目负责人答辩,参加答辩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之前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达资格预审现场或未递交有效身份证原件通过现场核验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4投标人提供所报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近半年(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投标人连续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5、在资格审查时,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6投标申请人必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信用手册
(5)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7)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8)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9)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投标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10)企业承担过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8.7、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当可选条件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个的,将调整原设定的可选条件,并重新发布公告;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将按评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前9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按以下方法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先后:1)申请人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者优先;2)申请人财务状况得分高者优先。
8.8该项目试点网上受理异议和投诉,如有异议或投诉,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提交异议或投诉。
8.9、凡被宁精推办【2019】27号文通报的企业,通报期内拒绝其投标。
8.10、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信用承诺书的具体格式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1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2、本工程采用网上资格预审、网上招标,不接受现场报名,无人员到场要求。投标申请人需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
8.13本工程施工采用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浦口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兴隆路9号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2004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黄工 联  系  人:王海红
        电       话:/ 电       话:17895000148
        传       真:/ 传       真:025-8332582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
        账       号: 账       号:4301010919100367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