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新建溧水区委党校教学区项目已经立项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改审【2017】8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区财政预算内安排,现已落实。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 本招标项目概况:
1、标段名称:溧水区委党校教学区项目室内装修设计
2、项目地点:溧水区石虎西路南、珍珠南路西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招标内容:溧水区委党校教学区项目室内装修设计【地下车库、1#~7#楼(1#会议中心、2#人才培训、3#教学中心、4#文体活动中心、5#接待中心、6#学员宿舍、7#餐饮中心)及门卫室】,包括:室内装饰设计、弱电及智能化设计、夜景设计、电子声学设计、建筑声学设计、室内消防设计、暖通设计、厨具设计等。
7、工程规模:建筑总面积49618.52平米,其中地下面积:15168平方米,地上面积:34450.52平方米【1#~7#楼(1#会议中心、2#人才培训、3#教学中心、4#文体活动中心、5#接待中心、6#学员宿舍、7#餐饮中心)及门卫室】。装修面积49618.52平米,总装修造价约5597万元。
三、 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资格后审将面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并且满足以下三项资质内容要求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承接范围中同时包含“建筑装饰设计专项甲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可以直接以该“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进行投标。如不满足同时包含条件,需组成相应满足资质条件的联合体进行投标);
(3)同时具有建筑装饰设计专项甲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备注:1)、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单位。2)、投标人资质可承担设计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否则资质做不合格处理。【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室内设计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业绩要求:2012年10月1日以来设计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100万以上且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原件核查,二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②招投标过程中以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且在联合体协议中注明,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协议书须由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设计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5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6:30分(节假日除外),在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4号楼401室)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 资格审查方法: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1-7条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附件1)
(8)各投标人在参与溧水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时,投标人各成员需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
(9)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需提供1)、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7年4月-2017年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原件)
(10)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提供网上打印件)。
六、评分方法: 综合评估法
细则如下:
评分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投标报价 (47分) |
投标报价 (47分) |
47分 |
取所有有效投标人设计费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得满分47分,投标人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3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内插法) 本工程投资额暂定5597万元人民币,最终设计费以所有设计并施工的工程结算价及费率进行结算(即:最终设计费=工程结算价*本工程设计费费率)。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次设计范围,设计费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合同估算价152万元(此为最高限价,超过此报价为无效标)。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基数为5597万元,据此估算工程设计收费*0.8金额为152万元,设计收费基准价、计算办法如下: (1)收费基价:计费基数5597万元,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5,设计图纸复用调整系数:0.7。 (2)计费办法: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0×1.0×1.5×0.7×0.8=152万元。 (以上计算方法参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版》) | |
类似工程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8分) |
设计负责人业绩 (3分) |
3 |
项目设计负责人近五年(自2012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100万以上且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得3分,最多得3分(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核查,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 | |
企业业绩 (5分) |
5 |
1、投标人近五年(自2012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100万以上且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得3分,最多得3分(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核查,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 | ||
2、投标人近五年(自2012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项单项智能化设计费3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得2分,最多得2分(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核查,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 | ||||
项目组成人员及其他 (15分) |
项目设计 负责人 (6分) |
6 |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室内设计师资格的,得4分;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加2分;最高得6分 | |
其他设计人员 (9分) |
9 |
1. 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和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和高级技术职称的1分,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和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电气或智能化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和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总共5分(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查); 2.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或智能化专业项目设计人员分别具有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各得1分,总共4分;(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查) (1项和2项人员不得重复): 所有人员均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7年4月~2017年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否则相应专业负责人不得分。 | ||
设 计 方 案 (30分) |
对项目规划与建设条件认识 (2分) |
2 |
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 最高得2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 | |
总体思路、设计原则项目特点、规模、标准等分析 (2分) |
2 |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 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适用、经济、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创新性,融入节约、环保理念,在施工及使用期间尽量减少周边影响。 最高得2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 | ||
关键技术问题处理 (2分) |
2 |
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最高得2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 | ||
设计方案 (16分) |
2 |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处理措施得当。 最高得2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 | ||
4 |
设计方案装修风格适合学校办公、学习、声学、智能化、会议、休憩等要求。 最高得4分,优4.0分、良3.5分,中3.0分,差2.5分 | |||
4 |
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精致大气、要充分体现原创性。 最高得4分,优4.0分、良3.5分,中3.0分,差2.5分 | |||
2 |
教学中心、活动中心、餐饮中心等应具有合理的室内空间组织和平面布局,适宜的光线和材质配置,同时必须达到可实施的操作要求。 最高得2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 | |||
2 |
会议中心、学员宿舍、接待中心空间布局合理,功能模块完善。 最高得2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 | |||
2 |
造价概算合理节约、性价比高,用材符合规范要求且环保节能。设计概算按深化设计要求编制详细的概算和说明,对装修材料、设备、设施、灯具、器具、智能系统等明确品牌推荐、技术参数、或档次标准。装修内容、子目、工程数量、以及配套的设施、系统、设备、器具、施工工序工艺要求等均不得有重大误差、或重大错项漏项。 最高得2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 | |||
设计质量 (2分) |
2 |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要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且承诺设计文件均能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查审批。 最高得2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 | ||
设计进度保证措施 (2分) |
2 |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够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 最高得2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 | ||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现场述标 (4分) |
4 |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本人对项目设计进行述标汇报。(述标时间要求10分钟以内) 最高得4分,优4.0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 |
备注:
1、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上述评分标准中的人员、资质、业绩等相关要求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提供资料进行评审。
2、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评分细则进行打分,并记录在评分表中,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3、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等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本项目公证件不视同原件)核查,如无法提供需要核对的原件,将不得分。
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5、本工程评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企业的报价、企业资质及拟投入人员情况、业绩合同、设计工作组织方案及深化文本等项分别进行打分,其中报价、企业资质及拟投入人员情况、业绩合同的打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定得分。设计工作组织方案及深化文本由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设计组织方案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分值合计最高得分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以报价低者优先中标,报价也相同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得优先中标。
七、其他: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如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 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4、其它要求: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7年10月20日12:00时到 2017年 10月25日12:00时为止
招标人: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东路59号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4号楼401室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210000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 |
招标人联系人:18118835628 |
代理机构联系人:常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305140860/18913927311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