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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溧水区)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新建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2
编号: ASI210001-01Z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新建学生公寓项目已由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改委关于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新建学生公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投资字[2020]8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10851.34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0851.34万元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713.13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10851.34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0851.34万元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713.13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溧水经济开发区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溧水校区内北侧地块
        2.1.2 工程规模: 工程实施内容包括建设2栋学生公寓以及绿化、道路广场等公共配套。(2栋公寓总建筑面积23185.76m2,均为地上建筑。景观绿化面积2112.25m2,道路广场面积1722.75m2),该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建筑层数11层, 建筑高度为42.1米。
        2.1.3 合同估算价: 12211.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446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4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5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06月30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含配合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1)设计内容:包括配合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深化设计、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配合施工图审查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BIM设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评审费、会务费、会场租赁费、设计驻场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2)施工(含采购)内容: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栋学生公寓以及绿化、道路广场等公共配套),同时包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分工相适应的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1、注册建筑师一级;
2、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3、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4、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8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项目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8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项目除外)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或投资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项目除外)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金额或投资额以合同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业绩认定标准: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①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②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8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混凝土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项目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装配式内容,由区级及以上推进办出具的预制率核定表作为补充材料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8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混凝土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项目除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装配式内容,由区级及以上推进办出具的预制率核定表作为补充材料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或投资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混凝土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项目除外)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金额或投资额以合同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装配式内容,由区级及以上推进办出具的预制率核定表作为补充材料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业绩认定标准: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4)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4)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到溧水区城建局领取2020年上半年《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合格表》(办理部门:溧水区城建局市场监管科)。(符合并提供原件。)
(6)投标人各成员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诚信投标承诺书》涉及的投标人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均需签字。符合并提供原件。)
(7)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符合并提供原件。)
(8)承诺书:符合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承诺书要求并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承诺书(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9)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8月-2021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10)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11)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1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3)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14)其他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中涉及的各人员所属单位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4)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设计文件:35.00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00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设计说明书: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设计说明书: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设计说明书: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总平面设计: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总平面设计: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7.总平面设计: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等。优(2);良(1.8);中(1.6);差(1.4);无(0)
8.总平面设计: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等。优(2);良(1.8);中(1.6);差(1.4);无(0)
9.建筑功能: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0.建筑功能:建筑装配式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1.建筑功能: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2.建筑造型: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3.建筑造型: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建筑造型: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5.结构方案: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6.结构方案: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7.设备方案: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8.设备方案: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9.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0.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1.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2.设计深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3.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4%、4.5%、5%、5.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5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5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分: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设计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证书。 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证书。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证书。 4、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证书。 5、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景观绿化专业人员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①职称证上有景观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提供职称证书;②职称证上无景观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但是具有景观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和相应毕业证书;③职称证上无景观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且无景观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和从事景观绿化或相关资历证明,该证明必须由职称评审所在地职称评审部门所出,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7、岩土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以上人员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且不得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4/1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
8.5、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8.6、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8.7、本项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8.8、评分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且不得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否则不得分。
4、方案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6、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增加一页扣0.1分,扣完为止。
7、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再由评标委员会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并由评标委员会中负责设计评审的技术评委各自独立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取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当负责设计文件评审的评委人数超过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即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9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按顺序取满9家后,如后续单位与9名得分相同的,也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9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入围的投标人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出现招标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评标基准价不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采用两阶段评标的,原二阶段入围单位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单位个数,不再递补后续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9、推荐定标候选人:①当合格投标文件数大于等于3个且小于等于7个时,合格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3名,则由评标委员会评判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若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若具备投标竞争性,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②当合格投标文件数大于7个时,将投标人的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7个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若因合计得分相同,不能确定第7个时,在合计得分相同的投标人中,取投标价价低者推荐为第7个定标候选人;若合计得分、投标价均相同,由评标委员会组长从中抽签决定。③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的资格后,招标人继续定标,不再递补后续单位进入定标候选人。
8.9、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10、中标人需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日内,以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综合保险的形式按中标价10%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8.11、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排名N名之后得0分(本次N为5),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总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若总分与投标报价相同,由定标委员会组长从中抽签决定。
(2)定标因素及定标办法:
1)定标因素1:设计评价:根据招标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方案理解透彻,功能布局合理、节点重点把握到位,专业设计统筹合理,现场细节考虑充分,满足业主需求。
排序: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排名N名之后得0分(本次N为5);
权重:40%;
2)定标因素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书面答辩: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书面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委员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共一题,答辩时长30分钟,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现场决定,本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评审。
排序: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排名N名之后得0分(本次N为5);
权重:40%;
3)定标因素3:企业业绩:企业(若是联合体投标,则拟在本标段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自2018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混凝土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项目除外)工程总承包且分工为施工的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装配式内容,由区级及以上推进办出具的预制率核定表作为补充材料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有两个及以上业绩得5分,有一个业绩得3分,没有得0分, 定标业绩与企业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权重10%;
4)定标因素4:设计获奖:企业(若是联合体投标,则拟在本标段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自 2018年2月 1 日(含)以来住宅设计类(含公寓)项目,获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一等奖(及以上),有两个及以上奖项得5 分,有一个奖项得3分,没有得0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仅计一次,获奖项目为省住建厅或者国家住建部颁发建筑获奖项目(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 专项、机电专项等。)权重10%。
注:定标时,定标候选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准时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答辩,未到达现场或未递交身份证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充分比较上述内容后,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按定标因素综合打分后,汇总各定标委员打分,按最终合计得分高低顺序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或投诉,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中标要求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8.12、本项目对各投标人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下载,下载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8.13、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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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童晨 联      系     人:/
        电       话:68687512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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