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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纪监委发布关于两起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0-16

东营纪监委发布关于两起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为深入落实东营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推进中央及省委巡视反馈有关问题整改,东营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为严肃纪律规矩,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和工作导向作用,现将查处的2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广饶县花官镇司田村原村委会主任刘建全在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收受好处费等问题。2012年,刘建全在担任司田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具体负责道路硬化工程招投标等职务上的便利,帮助他人承揽该工程,事后刘建全收受好处费4万元;2014年,刘建全在负责小巷硬化及排水沟渠衬砌工程招投标时,明知张某与田某、刘某等人达成协议,仍让田某、刘某在该工程招投标中担任评委,张某中标后将工程转包给田某、刘某等人,致使招投标流于形式,损害集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刘建全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二、东营区龙居镇副主任科员高佐平在工程项目招标中失职失责等问题。2016年,高佐平负责“黄河儿女”雕塑迁建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在未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进行招标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安排他人对该工程段部分工程进行施工,致使该工程项目招标时招标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导致废标。高佐平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开展专项治理作为落实东营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推进中央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勇于担当,加强指导和监管力度,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要充分发挥能动作用,积极支持和参与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反映举报,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盯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精心部署专项治理,着力发现问题线索,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2018年10月15日

 

  评论:

从严整治渗透进“钢筋水泥里”的腐败问题

  从东营市纪委监委的这两起通报中我们可以清醒地看到,在对待工程项目招投标这么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上,有的人不是想着依法依规,严格妥善地去履行程序,而是钻空子、找漏洞,打着招投标的幌子谋取私利。在他们那里,“招投标”俨然成了一个幌子,一块遮羞布。

  一座高楼,要想拔地而起、屹立不倒,首先根基必须结实。对于工程建设来说,项目招投标就是它的根基。然而,虚假招投标、暗箱操作等工程领域的作风和腐败问题,如同“钻入”钢筋水泥里的蛀虫,既严重侵蚀着工程建设领域的公平公正,也严重威胁着工程的质量,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隐患。人命关天,对待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如何从严也不为过。宽是害,严是爱,也只有从严惩治,才能够从根儿上断掉个别人想从工程建设上“捞一笔”的念想,坚决破除“项目上马、干部下马”的魔咒。

  从严惩处,“严”不仅指严厉,也代表着严密。此次通报,涉及到的也并不都是什么大工程,但却释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不管是高楼大厦还是乡村小路,不管是大型基建还是小微项目,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对于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不管是政府官员还是农村干部,不管“官”大还是“官”小,都将依法依纪惩处,绝不姑息。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惩治极少数的目的,在于教育大多数,尤其是负责工程建设的党员干部,在建工程、上项目时,自己先要思想正、防线牢,以过得硬的思想作风换来过得硬的程序和质量,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验收”。(特约评论员)


    来源: 东营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