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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怎么管?全国主打四种模式
发布时间:2020-03-30

代理机构怎么管?全国主打四种模式

作者:董莹 发布于:2020-03-2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各省代理机构如雨后春笋般与日俱增,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日前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了解到,全国备案注册的代理机构已经达到18722家。如何落实好“宽进严管”中的“管”字,成为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正想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据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统计,近年来,不少地方都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办法,例如辽宁、宁夏、青海、四川、西藏、陕西等。那么,这些省对代理机构是如何“管”的呢?

 

  专职从业人员须参加过专业政采培训

 

  据了解,在代理机构监管中最让监管部门“头疼”的就是,代理机构鱼龙混杂,素质参差不齐。某地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代理机构必须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但现在很多代理机构都达不到这一要求,有的连基本的法律法规都不了解,业务水平更是一般,采购过程中漏洞百出,特别容易引发质疑投诉。

 

  什么是专职人员呢?《辽宁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考核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中的规定基本一致,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与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代理机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专职人员,不包括财务、行政等非业务人员,不包括退休、外聘、兼职或试用期人员。

 

  怎么证明“专职”?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多省的认定标准是有没有参加过专业的政府采购培训,西藏、辽宁、陕西的管理办法中都提出了参加政府采购培训的要求;《青海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也突出了培训的重要性——对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分,派没有政府采购培训证书的人员单独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记2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暂行办法》也包括了队伍建设、培训考试情况方面的相关要求。

 

  据了解,在培训组织方面,目前很多省份都是委托业界第一家专业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组织实施。学习方式上,有的省份是委托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组织现场集中培训;有的省份则是要求政府采购信息报社通过“政采易考通”或易采通APP进行线上培训。据悉,很多地方选择后者的原因,主要原因是学习时间和地点灵活,学习效果上因为有“随堂小考”的功能,也会比较有保障。值得一提的是,由业界做政府采购专业培训最多的机构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组织的培训,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都会举行“千人千题”的考试。

 

  考核/记分管理/信用评价/监督检查四种监管手段可借鉴

 

  “一些代理机构操作程序不够规范,该如何进行约束?”这也是监管部门普遍反映的问题。从出台的管理办法来看,宁夏采取的对策是对代理机构进行考核;青海对代理机构实行记分管理;辽宁对代理机构实行记分考核;四川对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评价;西藏和陕西对代理机构实行信用评价及监督检查。

 

  考核/记分/评价/检查的内容主要有哪些?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看到,宁夏的考核内容包括能力指标、过程指标、结果指标等三级指标所涉及到的硬件条件、队伍建设、内部管理、业务操作、规模和效益、社会评价等项目。青海和辽宁是对代理机构在内部管理、业务操作等方面的行为进行量化记分,记分管理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四川对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主要包括采购代理机构的设立登记情况、执业能力、执业状况和执业结果等与政府采购代理行为相关内容。西藏和陕西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代理机构名录信息的真实性、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情况等八项。

 

  考核/记分/评价/检查具体又是怎么操作的呢?据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这些省基本是以一年为期限。宁夏明确,每次考核前30日发布考核通知,纳入考核范围的代理机构先自查自评,然后考核小组进行现场考核,并根据代理机构的自查报告及准备的资料进行填表打分。青海规定,记分总分为12分,未及时实施采购,造成采购延误的,或者因未充分了解采购人需求造成采购失误的记1分;未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记2分……最高记12分,由各级财政部门在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办法的相应条款记分。辽宁记分总分也为12分,但最低记2分。四川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采取采购代理机构自查和评价小组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财政部门在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三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送达信用评价通知书,代理机构根据通知书进行自我检查,然后财政部门组建评价小组进行现场核查,财政部门根据评价小组提交的工作底稿、征求意见稿、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意见等作出最终评价结果;西藏和陕西明确,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工作。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根据代理机构的从业情况对代理机构的代理活动进行综合信用评价。西藏还要求,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随机抽查机制。陕西也规定,各级财政部门以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代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考核结果为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作参考

 

  多少分及格,这是很多代理机构关心的问题。宁夏明确,考核汇总得分达到总分的60%以上(含)的,考核结果为合格,低于60%的为不合格,90%以上的可以评定为优秀。青海和辽宁规定,一个记分周期满后,记分分值累加不足12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对记满12分的代理机构进行纠错(整改)。四川明确,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不及格不会就不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了吧?没错,还真有这么严重。宁夏提出,考核结果作为采购单位选择代理机构并委托其代理采购业务的参考。对考核不合格的代理机构,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列入重点监管名单,采购人原则上不得委托业务给正在进行整改的代理机构。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代理机构,暂停其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一年。累计三年考核不合格的代理机构,列入黑名单,禁止其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相反,考核结果连续两年达到优秀的,可以申请免于参加考核一次。青海和辽宁基本也是这个意思,受到过纠错(整改)的代理机构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在纠错(整改)期间,采购人委托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事先向同级财政部门说明合理理由并备案。青海还规定,代理机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出现两次记满12分的,由省财政厅按照相关规定暂停或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在该省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辽宁规定的是,代理机构连续在两个记分周期内出现记满12分的,第二个记分周期整改时间再延长6个月,变为12个月。四川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实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信用良好的代理机构优化检查频次,对信用较差的代理机构加大监管力度。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可以作为采购人选择社会中介机构的参考依据。西藏提出,财政部门可以根据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合理优化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频次。陕西要求,受到财政部门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的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停止代理业务。

 

  据悉,一些省今年正在着手制定新的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或将对之前制定的办法进行修订,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将持续跟进,做好宣传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