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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代理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发布时间:2017-06-23

促进代理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2017年06月23日 08:5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 周智贤

  当前,政府采购代理市场步入“零门槛”时代。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注册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已达8800余家。在代理机构迅猛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宽进”之后的“严管”缺乏有力抓手,代理机构执业水平参差不齐、整体执业能力不高,代理市场竞争无序,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与代理业务的发展形势不相适应,这些都制约了政府采购代理市场的健康发展。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对代理机构的动态监管。财政部门取消代理机构行政审批后,各地可根据实际制定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如,宁夏中卫市对代理机构实行机构库管理,凡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代理机构,只要自愿申报,原则上均可进入中卫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每年对符合入库条件的新增代理机构补充入库,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已入库代理机构随时清退。同时,参照“驾照式”考核管理代理机构。即根据代理机构现场表现、代理业务情况及招标单位反馈意见进行记分考核。在考核年度内,计分累计达到3分的,予以警告并通报,计分累计达到6分的,暂停其承接代理业务6个月;计分累计达到12分的,暂停其承接代理业务1年。上一年度的考核计分不计入下一年度。

  二是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多部门全方位综合监督模式。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将代理机构执业信息向社会公开。加大代理机构诚信从业意识,提高其违规成本,只要有代理不良行为记录,一律在网上公开,并给予一定处罚。引入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察、新闻媒体等部门的专业优势,将各方面汇集的监督信息由财政部门集中在信息公开平台公示;成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同业协会,加强代理机构自律管理,避免代理市场的恶意竞争。

  三是加大对代理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者,政府采购活动的质量、效率乃至成败和代理机构的工作密切相关。为切实提高代理机构的执业能力、现场把控力,财政部门应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和标准,充分利用官方教育机构、社会培训力量和行业协会的培训,强制代理机构参加后续教育学习,并进行考核考试,对于不通过学习培训考核的代理机构可限定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四是细分代理市场,鼓励代理机构走差异化、专业化的道路。由不同的代理机构从事不同的代理业务,引导代理机构通过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争取更多业务,形成代理市场优胜劣汰的良性发展模式。

  (作者单位:宁夏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