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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惩戒机制让无信难"立"
发布时间:2017-07-24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惩戒机制让无信难"立"

2017年初,某个县级政府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仅县政府3.24亿元资产被冻结,连县政府领导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都受到影响。


“联合奖惩是信用建设的核心机制。”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说,在所有重点领域导入联合奖惩机制,进一步建立联合奖惩对象名单及管理办法,细化相关措施,并嵌入平台,信息化地执行落实,将使“不愿失信、主动守信”形成风气。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尤其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和社会性等多种手段并用。一旦出现失信行为,大到上市融资,小到出行购票,行为主体在社会生活中可谓是“寸步难行”。


国家发改委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全国法院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761万例,民航部门已限制733万人次购买机票,铁路部门限制276万人次购买列车软卧、高铁和其他动车组一等座以上车票。约84万名失信被执行人因此主动履行义务。


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会同60多个部门,联合签署或正在签署联合惩戒、联合激励备忘录25个,制定联合奖惩措施100多项,初步建立起“发起—响应—反馈”机制,实现备忘录对重点领域全覆盖,实现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奖惩联动。


城市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关键支撑。许多城市在联合奖惩机制上作出了探索,如浙江义乌出台了43个领域的联合奖惩实施细则,制定了104项激励措施和212项惩戒措施。


为打破以往各分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国家发改委建立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副司长陈洪宛介绍,目前平台已联通39个部门和所有省(区、市),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约33亿条,与40多家银行、大数据机构和信用服务机构签署了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实现了信用信息查询、信息公示、异议处理、联合奖惩等功能。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吴晶妹认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已经落到具体人、企业和事上,城市信用规则体系已逐渐形成。这为城市信用环境与秩序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构建新型的城市行政监督管理体制提供了可操作的内容。


“在丰富的生活场景中,信用将越来越‘有用’。”在蚂蚁金服董事长彭蕾看来,未来,每个人和企业都会不断增强信用意识,社会信用意识将被全面唤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