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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构建完善价格信用承诺体系
发布时间:2017-05-03

我省构建完善价格信用承诺体系

 

    新修订出台的《江苏省价格信用承诺实施细则》将于今年5月20日施行,进一步构建完善了我省价格信用承诺体系。

  与2016年3月的试行版相比,《细则》最大的亮点就是增加了“诚信守诺激励措施”和“违诺失信惩戒措施”等内容。 

  诚信守诺者,可以得到物价部门联合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送上的系列“大礼包”:比如在提供公共服务、实施财政性项目资金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方面,对诚信守诺市场主体加大扶持力度;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诚信守诺行政相对人,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在办理价格行政业务过程中,对诚信守诺典型和连续3年无不良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违诺失信的话,将被实施“联合惩戒”:严重违诺失信行政相对人将会被列为价格执法重点监管对象,还会被公开加强市场性约束和惩戒,披露相关信息,便于市场识别失信行为。 

  “在前期的试行中,我们已经尝试着对诚信守诺的平价商店,在资金补贴上优先倾斜。下一步,还将把违诺失信者的信息提供给各级信用办,与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联动,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周高说。

  2016年3月试行以来,全省已收到2.2万余份价格信用承诺书,主要分布在商业零售、旅游景区餐饮、平价商店等重点民生领域。今年要选择关系民生的重点行业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推行价格信用承诺制度,如教育、医疗、相对封闭区域等。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