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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分中心)中国中医健康养生示范区项目(一期)A、B、D、E、F地块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6
编号: ALS210594-01Z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中医健康养生示范区项目(一期)已由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备[202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康颐健康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50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50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A、B、D、E、F地块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晶桥镇S341与S246省道交汇处西南侧
        2.1.2 工程规模: 本次工程总承包建设内容为中国中医健康养生示范区项目(一期)A、B、D、E、F地块工程。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67019㎡,其中AB地块为商业区(B地块不包含博物馆),新建建筑面积共约30010㎡,商业区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0555.58㎡,最高层数5层,最大建筑高度约21.61m,最大单跨约10.4m;DEF地块为住宅区,新建建筑面积共约137009㎡,住宅区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7020.58㎡,最大建筑高度约23.9m,最高层数8层,最大单跨约11.8m;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土方土建、装饰装修(含户内精装、公区精装)、防水、保温 、外立面真石漆、涂料、幕墙、门窗、栏杆、入户门、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弱电(智能化、三网等)、电梯、空调、室外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亮化、景观绿化、综合管网管线、室外道路铺装等)及配电等工程施工 。
        2.1.3 合同估算价: 493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69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2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3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1)设计内容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各阶段文件报批,包含但不限于下述施工内容中包括的全部工作的设计及为完成本项目而进行的二次深化设计、专项设计、BIM设计、装配式设计、施工图审查服务、现场技术服务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规模调整及各种变更也均属于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评审费、会务费、会场租赁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2)施工内容: 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土方土建、装饰装修(含户内精装、公区精装)、防水、保温 、外立面真石漆、涂料、幕墙、门窗、栏杆、入户门、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弱电(智能化、三网等)、电梯、空调、室外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亮化、景观绿化、综合管网管线、室外道路铺装等)及配电施工等工程施工,同时包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施工及协调、各项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证书)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1、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2、注册建筑师一级;
3、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9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仓储除外),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9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厂房、仓储除外),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9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厂房、仓储除外),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①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期内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注: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4月-2021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符合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4)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投标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以溧水区城建局核发的2021年上半年《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表》中的企业最终得分为准(办理部门:溧水区城建局市场监管科)。(符合并提供原件。)
(6)投标人各成员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诚信投标承诺书》涉及的投标人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均需签字。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9)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各成员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涉及的投标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涉及的投标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1)其他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人员所属单位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4)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4月-2021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4: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3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2:建筑内部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经济适用,满足招标要求以及实际使用要求,规划符合招标人定位。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合理顺畅,各功能面积配置合理,不同功能区域设计细节到位。满分3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满分3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4%、4.5%、5%、5.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项目管理机构: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投标人按下列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 (1) 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满分0.5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 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满分0.5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满分0.5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满分0.5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满分0.5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满分0.5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1-26 09:0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8.5、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8.6、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8.7、中标人需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日内,以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综合保险的形式,按中标价5%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8.8、本项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8.9、工程总承包报价说明及具体投标报价清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1、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设备购置费投标报价+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投标报价+暂列金额投标报价。
2、工程设计费下浮率招标人期望≥10%;建安工程费下浮率招标人期望≥10%;
3、工程设计费下浮率=(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100%,建安工程费下浮率=(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100%
4、以下情况均视为无效报价:
①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42120万元(42120万元=46800万元*(1-10%));
②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450万元(450万元=500万元*(1-10%));
③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44570万元(44570万元=42120万元+450万元+2000万元);
④设备购置费投标报价≠0万元;
⑤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投标报价≠0万元;
⑥暂列金额投标报价≠2000万元。
8.10、评分备注: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且不得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4月-2021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不提供,相应人员不得分。
3)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方案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增加一页扣0.1分,最多扣2分,扣完2分为止。方案设计文件总篇幅不得超过400页,每增加一页扣0.1分,最多扣2分,扣完2分为止。
6)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7)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再由评标委员会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并由评标委员会中负责设计评审的技术评委各自独立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取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当负责设计评审的评委人数超过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即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按顺序取满7家后,如后续单位与第7名得分相同的,也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入围的投标人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8)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计得分,将得分最高的前5名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为3名(含)-5名(不含),则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3名,则由评标委员会评判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若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若具备投标竞争性,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当出现并列综合得分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推荐;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优先推荐;如果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仍一致时,则通过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定标候选人。
9)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不补充定标候选人。若最终符合资格的定标候选人<3人,则由评标委员会评判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若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若具备投标竞争性,则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
8.11、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本次N为5),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比较,报价低的排名优先,若报价相同则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抽签确定最终排名。
(2)定标因素及定标办法:
1)定标因素1:整体设计评价:根据对招标需求的理解并结合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整体设计方案的正确性、深刻性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布局科学、理念先进、形式新颖,创造亮点空间等方面以及在整体方案的把握性、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及可实施性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比较;
排序: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
权重:30%;
2)定标因素2: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排序。
排序:由低到高排序,报价越低,排序分越高。报价最低的得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若有并列分,后面排序分得分减前面并列数。(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
权重:30%;
3)定标因素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书面答辩,答辩题目均由定标委员会现场决定。
排序: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
权重:40%;
注:定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按要求到场进行答辩的,(未按要求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核验身份不通过)。上述定标因素第3项则为0分。答辩题目为一题,答辩时长为30分钟。
充分比较上述内容后,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按定标因素综合打分后,汇总各定标委员打分,按最终合计得分高低顺序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或投诉,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中标要求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因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8.12、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康颐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杰明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大街50号3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康经理 联      系     人:尹鸿雁
        电       话: 电              话:1340195492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3548269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