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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建设工程变配电设备采购
发布时间:2021-10-22

资格预审

编号:NJJBHW-210033-2

1. 招标条件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的委托,就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建设工程所需变配电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发改投资[2020]615号

 项目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标段名称:

变配电设备采购

 招标内容及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数量:

一批

 交货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

政府

 合同估算价:

6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预审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4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预审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②其他条件:a、针对上述①要求,注册资金以实际缴纳金额为准(以2020年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的期末数或最新的验资报告为准,投标人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b、投标人必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度至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②其他条件:投标文件的财务会计报表必须由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3)业绩要求: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中标通知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投标人须提供 2018-09 至 2021-09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 投标人已完成的变配电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所提供的合同签署页内容完整、无缺漏项、有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地址;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②其他条件:无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②其他条件:无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
职称:工程师 及以上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 2021-04-01 至 2021-09-30 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其他条件:
(6)信用要求(须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保证充分竞争):
信用等级为AAA级及以上(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http://180.101.234.23:666/jscsomis/iframe/fwjglmy.htm?flag=1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其他信用条件:
(7)其他要求:
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②其他条件:a、提供拟投入的安装、调试、质量、安全和售后等项目组人员的情况,包括:姓名、年龄、职称/资格证书(有效)及参加变配电的类似项目业绩,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具体任务等相关证明材料; b、提供投标人为上述项目组人员缴纳的2021年04月-2021年09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c、投标人必须承诺确保该项目符合招标人及南京市供电部门的验收要求,通过招标人及供电部门验收并确保按时送电,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提供承诺书,以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格式自拟)。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 2021-10-22 至 2021-10-29 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7.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2018-01-01 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4)其他:
7.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国信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国信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7.3 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镇南河路100号

地址:

南京市嘉陵江东街18号

邮编:

210000

邮编:

210000

联系人:

戴俊

联系人:

何晨骁

电话:

025-58195943

电话:

025-8327863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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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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