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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批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南京市城乡建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1

索 引 号:   012947031/2021-12023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宁政发 / 通知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人民政府生成日期:   2021-01-16
生效日期:   2021-01-16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批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南京市城乡建设计划的通知
文  号:   宁政发〔2021〕1号关 键 词:   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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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发〔2021〕1号.doc





市政府关于批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南京市城乡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拟定的《2021年南京市城乡建设计划》,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6日


2021年南京市城乡建设计划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月)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南京加快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美丽古都”建设的关键之年。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需要,现制定2021年南京市城乡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按照“两争一前列”重要指示要求,紧扣中心城市、特大城市战略定位和“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发展愿景,积极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打造现代高效的设施体系,着力营造舒适友好的宜居环境,着力塑造古今交融的古都风貌,着力缔造和谐幸福的美好生活,推动“十四五”城建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为“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提供坚实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协调。着力化解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加快完善“南北田园、中部都市、拥江发展、城乡融合”的市域空间格局,提高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

(二)坚持集约高效。践行内涵式、集约型发展路径,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土地资源高效利用,注重空间复合开发和功能有机融合,提高城市建设的综合效益。

(三)坚持民生优先。树立以人为本、多元包容的发展导向,加快消除民生痛点堵点,加大优质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提升城市认同度和美誉度,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

(四)坚持安全韧性。把城市当作有机生命体进行系统治理,推动特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障城市安全运转、市民安居乐业。

三、主要任务

2021年南京市城乡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以交通运输的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加快打造国内一流的交通强市,不断增强中心城市集聚辐射能力。

1.铁路建设。实施南沿江、宁淮城际铁路建设,加快北沿江铁路、宁芜铁路外绕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并启动工程建设,积极构建以南京为中心的“米”字型高铁网络。

2.公路建设。完成宁合高速改扩建,续建宁马、宁宣等高速公路项目,持续推动312国道、356省道、338省道等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加快完善市域高快速公路网络,构建畅达高效的对外交通连接体系。

3.港口水运建设。完成南京港联检锚地扩能改造,建成龙潭港区汽车滚装码头集疏运道路,推动秦淮河(溧水石臼湖—江宁彭福段)航道整治、南京内河港高淳固城作业区建设等工程,提升航道水运能力。

4.过江通道建设。续建和燕路、仙新路、建宁西路、龙潭等4条过江通道,持续开展锦文路、浦仪公路东段等过江通道前期研究,增强江南江北双主城交通链接,加快拥江发展步伐。

5.轨道交通建设。续建宁句线、5号线、6号线等10条轨道交通线路,新建3号线三期、11号线一期工程,加密市域轨道交通线网密度,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力争开工宁扬、宁马、宁滁城际轨道工程,加快打造“轨道上的都市圈”。

6.农村公路建设。完成147公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成124公里乡村对外道路,完成267公里农路安全防护工程,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二)生态保护建设。贯彻落实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指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补齐城市环境设施短板,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河道水环境整治提升。实施外秦淮河、玄武湖、内秦淮河、金川河等12个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巩固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

2.暗涵专项整治。根据城市暗涵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实施主城进香河、南玉带河等14个暗涵整治工程,提高暗涵水质,削减降雨冲刷入河污染。

3.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江心洲污水二通道、江心洲至城南污水处理厂联通一期等项目,保障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安全运行。完成城南污水处理厂扩建、龙袍新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续建紫东核心区污水主干管网、大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等工程项目,进一步提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加快推进金川河、外金川河流域等300个片区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体系。

4.环卫设施建设。基本建成江北废弃物处置中心二期、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续建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城东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等工程,实施天井洼、水阁垃圾填埋场封场修复,新改建白下科技园、江宁麒麟等一批区级生活垃圾转运站,稳步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

5.公园景区及绿化建设。建成省园博园主体工程,扎实开展紫金山—玄武湖城市中心公园规划建设,加快石头城遗址公园、红山动物园改造提升,推进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建设,提升城市宜居宜游品质。

(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把群众安居乐业、城市安全运行放在首位,进一步完善城乡道路桥梁、燃气供水、防灾减灾等公用设施体系,加强城市运转韧性、强化应急保供能力,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

1.城市道路建设。完成扬子江大道快速化改造、中央北路拓宽工程,加快红山路—和燕路、机场二通道、宏运大道、横江大道等快速路建设,实施惠民大道、大桥南路、万家楼立交等重要节点改造,大力推进东麒路北延、绿都大道等一批断头路建设,着力提高中心城区路网通行能力;配合片区开发时序,加快完善江北新区、紫东地区以及河西、麒麟、南部新城等新城新区路网体系,提升区域承载能力。开展城市桥梁、隧道、过街通道安全防护设施改造,保障城市交通安全运行。

2.供水及燃气设施建设。完成主城应急水源地、新济洲备用水源地建设,建成滨江LNG应急调峰储配站,新改建供水管道70公里,新建燃气管道100公里,着力提升自来水、燃气安全保供能力。

3.积淹水整治。完成双拜岗、启迪大街等20处积淹水片区(点)整治,实施金川河、西水关等一批雨水泵站改造工程,提升城区排水防涝能力。

4.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建成马群综合换乘中心,实施姚坊门、月苑等一批人防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完成主城242处公交中途站点升级改造,提升静态交通服务水平。

5.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进江北新区综合管廊二期、南部新城国际路南北片区、溧水区秦淮大道等60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6.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续建十二中姜家园校区、龙池中学等5处固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新建新化湿地公园、紫东实验学校等16个应急避难场所,进一步提升城市抗震减灾能力。

7.新市镇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省美丽宜居小城镇试点建设,对省美丽宜居小城镇、省级重点及特色镇、市级重点新市镇的城镇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改造,进一步提升镇区环境,兼顾实施传统村落保护、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六合、高淳等郊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

(四)扎实开展城市更新。以省美丽宜居城市建设为抓手,改善人居环境、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品质,统筹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高品质的公共活动空间。

1.滨江岸线整治提升。完成江北新区长江岸线湿地保护与环境提升一期工程,加快推进江北定山、绿博园、欢乐滨江、上元门等滨江城市客厅建设,打造独具特色的长江南京段城市风貌。

2.公共空间环境品质提升。完成鼓楼中心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提升香林寺沟、万寿等片区环境品质,实施梅园新村纪念馆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功能品质,构建良好人居环境。

3.历史文化保护建设。推进明城墙、甘熙宅第等一批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基本完成栖霞老街建设、金沙井太平天国建筑修缮工程,彰显古都历史人文底蕴。

(五)安居保障建设。贯彻落实“房住不炒”工作要求,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持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动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等工作,不断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

1.老旧小区改造。完成主城108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改善小区环境品质,完善居住功能配套。

2.保障房建设。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650万平方米,建成260万平方米,保障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3.发展租赁房市场。新增市场化租赁住房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2万套,盘活7万套,进一步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4.棚户区改造工程。完成20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有效盘活城市用地空间。

5.危旧房改造。统筹采取“留改拆”等多种方式,完成全市85栋新增在册危房治理。

(六)城乡建设管理。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要求,牢牢守住建设工程质量底线和城市建设管理安全红线,以精细化为理念、信息化为手段,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效能。

1.落实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要求,拓展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融合城市部件、地下管线、海绵城市、智慧燃气等管理系统,提高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水平。

2.提升工程建设审批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构建工程项目BIM审查管理系统,升级优化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信息系统,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3.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推动国家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作,开展住建部城市体检,实施省美丽宜居小城镇试点建设,形成南京特色工作经验。

4.扎实做好建设行业管理,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智慧工地、工程质量、招投标、消防审查等领域精细化建设管理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为全面保障2021年城建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强化专业指导和考核监督。各建设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专业化人员力量和施工力量投入,紧盯“五一”、半年、“十一”等关键节点,倒排施工进度,加快项目推进。同时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倒排时序、责任到人,落实项目推进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在项目审批、规划选址、土地供应等方面加强政策扶持,保障项目早日形成实物量、价值量。对涉军拆迁、涉铁审批等重点难点问题,要主动对接、积极协调,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二)强化要素保障,树立市场思维

开拓思路、创新机制,用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此拓宽城建投融资渠道。积极对上争取政策支持,在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领域,可探索申请专项债等方式,降低财政资金压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形成共建共赢的城建发展新模式。加强市、区两级资金管理,根据工程进展及合同约定,及时做好工程款拨付工作,保障项目有序推进,有效杜绝民工工资拖欠行为。

(三)强化精细组织,建设精品工程

贯彻落实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的各项要求,从规划设计环节着手,加强工程方案论证比选,追求高起点、高品质的项目设计。施工中注重地上地下、水下岸上、平面立面等各个施工环节的有效整合,统筹好各专业项目的建设时序,确保建设效果连线成片,避免重复建设。狠抓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强化施工科学组织和施工现场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对群众生活和城市运行的影响,打造人民满意的精品工程。

(四)坚持舆论引导,强化宣传保障

高度重视社会舆论对城建项目的导向作用,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切实做好城建宣传工作。加强重大项目决策的信息公开,搭建政府、群众、媒体、专家共同参与的全媒体互动平台,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保障群众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激发民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城市发展、支持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建设成果宣传展示,提升创新名城、美丽古都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