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
江苏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发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通知包含一张“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图和一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说明”文件。
《流程》包括投诉登记投诉收件签收单及相关证据目录、投诉管辖审查、投诉书审查要点、投诉书允许补充修改的情形、不予受理的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与相关供应商须提供证据目录、书面审查及暂停采购活动、投诉处理决定要点、结束归档九部分内容,其每部分内容都列出了依据的法律法规出处。
《流程》还以图表的形式,直观、清晰地展现了投诉处理流程中涉及的各个时限和要点,并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关键内容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同时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中“投诉书审查要点”“不予受理的情形”“书面审查及暂停采购活动”“投诉处理决定要点”等作了补充完善。